一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
(一)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建议的权力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二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,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(二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;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材料。
三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果一年不交会费或不参加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四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